2019-10-17 16:43浏览次数:2559次作者: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6年度最低工资的通知
深劳社(2006)84号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并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深圳市2006年度最低工资公布如下:
一、特区内最低工资为4.66元/小时,810元/月。
二、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为4.02元/小时,700元/月。
2006年度最低工资的执行时间为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
发文机关 |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深劳社(2006)84号 |
发布日期 |
2006.06.06 |
生效日期 |
2006.06.06 |
时效性 |
失效/废止。本篇法规被《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等8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0年1月27日发布;2010年1月27日实施)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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