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6 17:03浏览次数:3976次作者: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撤销原市区两级联合执法办公室举报投诉电话的公告
根据市编办印发《关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津党编办发〔2019〕27号)中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执法职能划归行政执法机构的要求,以及《市人社局关于规范社会保险执法管理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5号)安排,自4月1日起,取消联合执法机制,撤销原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缴费联合执法办公室,相关执法职能由用工所在地所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负责。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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