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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跨统筹范围转移时缴费指数计算问题的复函

2019-12-06 17:11浏览次数:3059次作者: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职工跨统筹范围转移时缴费指数计算问题的复函

 

粤劳社函〔200149

 

中山市长征机械厂:

你单位《关于我厂从外地调入的职工退休时其缴费指数计算的请示》(长机[2000]057)悉。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规定,封开县实施粤府[1993]83号文时核定你单位职工的临界指数应该作为职工退休时计发待遇的临界指数,实施粤府[1993]83号文后各年度的缴费指数,应根据职工各年度的缴费工资与中山市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核定。请你单位尽快与封开县社会保险局联系,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手续。

OO一年二月三日

 

 

发文机关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文号

粤劳社函〔200149

发布日期

2001.02.03

生效日期

2001.02.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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